转发《关于2024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 停板幅度的通知》
来源: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
2024/4/26 14:53:00
编辑:风控部 郑商函214号 发布日期:2024-04-26 13:23:22
各会员单位: 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2024年劳动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 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: 一、自2024年4月29日结算时起,白糖、棉花、菜粕、菜油、棉纱、花生、PTA、甲 醇、尿素、短纤、对二甲苯及烧 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%,涨跌 停板幅度为8%。其中,尿素期货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1%,涨跌 停板幅度为9%;对二甲苯期货2405合约的涨跌 停板幅度为10%;烧 碱期货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%,涨跌 停板幅度为10%。 二、2024年5月6日恢复交易后,自品种持仓量最 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 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,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 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。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 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,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,加强风险防范。 特此通知。
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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