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南宁市志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

机动车报废标准

来源:http://www.gxnnnet.com/shownews.asp?id=198

2019/7/20 10:40:00

1、载货车辆(微型货车除外)使用年限10年;
2、不能继续使用或经车辆管理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要求报废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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